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张××工作调动争议一案,2010年4月20日,陕西伟天律师事务所接受张××的委托后,考虑到张××的家庭情况比较困难,决定为张××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刘涛、颜晓峰律师担任张××的援助律师。
1988年7月,张××办理了从陕西省长安县××厂调入西安市新城区××公司的工作调动手续,张××的职工个人档案从原单位长安县××厂调出以后,该档案一直由调入地区西安市新城区劳动部门保管着,由于西安市新城区劳动部门一直未将张××的职工个人个人档案转入调入单位即西安市新城区××公司,以及张××个人对政策把握不好等多种因素工作调动一直没办下来。张××现在已经超过了退休年龄,也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接受委托后,刘涛、颜晓峰律师详细研究了关于张××工作调动的相关材料,深入分析了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与张××进行了深入交谈,对其工作调动的事实有了更为详尽的了解。之后,刘涛、颜晓峰律师多次到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该局局长、副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协商如何解决张××的问题。
经过刘涛、颜晓峰两位律师的不懈努力,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协调相关单位为张××办理社保补贴。2011年2月份,张××的社保补贴终于办下来了,至此,张××的工作调动争议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委托人张××特为陕西伟天律师事务所刘涛、颜晓峰律师送了一幅锦旗,以表示其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