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间,在陕西省延安市发生了一起让民众震惊的绑架杀人严重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采取有关侦查措施之后,本案当事的肖某、侯某、李某三名涉案人员浮出了水面。后经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犯罪行为发生地某县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一审判处肖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侯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8年4月的一天,为了获取钱财,肖某叫来侯某、李某,提出绑一票,侯某、李某表示同意。肖某与他人结识了在延安做生意的陈某,了解到了陈某很有钱,于是决定对陈某下手。当月的第二个礼拜,肖某等三人实施了对陈某的绑架,通过驾驶被害人自用轿车将其劫持到了西安,后因勒索钱财未果,三人杀人灭口。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家属报案后,通过侦查抓捕了上述三人,后经过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了本文开头的判决结果。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侯某家属眼看一审判决10天的上诉期即将届满,判决即将生效,侯某即将被执行死刑,在万分焦急之时,通过亲友得知了西安的陕西伟天律师事务所主任成武利律师不仅在法律服务领域知识丰富,而且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曾使数十起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失足罪犯被改判较轻刑罚。基于成武利主任在刑事法律事务方面的专家造诣及特殊贡献,成武利主任于数年前当选为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并荣任至今。得知上述信息后,侯某家属不远千里立即赶到西安,来到陕西伟天律师事务所,见到成武利主任。成主任非常体谅他们的心情,在安顿好他们后,顾不上吃饭立即阅读了相关的案件材料,通过仔细阅读,研究,成主任凭着多年的办案积淀胸有成竹的表示“有救”。
随后就拉开了上诉救人,依法践行法律人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序幕。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之中,成主任唇枪舌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旗帜鲜明地指出一审判决中的错误,明确提出了侯某应被判处较轻于肖某的事实及法律根据,其精彩辩护意见赢得了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的认同及旁听人员的敬意与喝彩。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判决有误,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自此,挽救失足青年侯某的重要一步得以实现。
在发回重审的过程中,成主任认为争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对本案结果也有重要影响。通过积极建议侯某家属对被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后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并当即实际履行。这对于被破坏了的社会关系起到了一定的修复作用,它平衡了该案被扰乱、被打破的正常、稳定的社会关系,对受害人亲属起到了适当的安慰。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前,成主任再次会见被告人侯某,对本案事实有了更为精准的判断。在发回重审的庭审中,成主任以侯某在本案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突破口,有理有据作出侯某所犯罪行的刑罚应低于被告人肖某的辩护意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听取完成主任的辩护意见后,当庭表示同意并建议对侯某给予重新做人的机会,处以较轻的刑罚。后经过合议庭的慎重考虑,并经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讨论,终于采纳了成武利主任的辩护意见,判处了侯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不久前,当看到侯某家人释然的表情时,成主任倍感欣慰,也得以稍作放松,为投入到下一个案件的工作中而再做准备!